碰上对方多情终究不是件讨厌的事,哪怕你对他再没感觉,总也能满足点小小的虚荣。而被对方视作自作多情实在是非常没面子的事——如此,事实上你并不对他多情,而是他自作多情地以为你自作多情而已。
读书时,曾经有个男同学来替另一个男同学做“说客”,我一口推脱了,他纠缠再三,觉得没有完成“使命”,要我说出个所以然。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也说不出为什么。我烦不过,随口开了句玩笑,我对你有意,这理由行了吧。他大吃一惊,说,不会吧,你什么时候对我有意?我笑着说,挺久了。他其实早和我一位初中时的女同学恋爱了,而且,我向来知道他是那种轻浮孟浪的男生。
他忙解释半天,说出种种不可以的理由——还当真了。我也没料到他日后到处跟人说,我暗恋他,并且多时。天啊,真是有口难辩,我是素来矜持的人,别说对他无意,即使对谁真的有意,也会掖着藏着,唯恐对方看出失了面子的。
于是不少人知道了我暗恋某某多年,可谁也不当面说,大家都是副你知我知的样子。也不好刻意找他,怕被人误为找他表白爱慕。找了个随意的场合,对他说,那次开句玩笑,你怎么当真了?他看我一眼,似笑非笑,说,我没当真啊--倒好像是我太当真了。他没旁的优点,长得不错,有那种自认为全世界女子都爱他的资本。
再不好说什么,怕越描越黑,他的神气是对一个暗恋他而他无意的女孩的体恤、同情与理解--他自作多情起来,我真是跳进最清的江河也洗不清了。
直到现在,我可能在他和一些“知情”的同学们中,还存着这个“秘密”。有时想起便有去找他澄清的冲动。我的确没喜欢过你,请你务必相信我!唉,但男女之间的事不比旁的,是最易误读的--他一定会大吃一惊,想,天哪,这人怎么到现在还这么痴情!其情可撼天矣。
工作后,又被人误读一次。因为对方曾操持过诗歌营生,常常在晚上打电话来讨论些文学与人生。他不是本地人,人也挺轻松风趣--最主要的是,我知道他在老家有个情深意笃的女友,于是心无挂碍地与他聊。也不知是什么信息使他觉得我对他有情,一次打电话时,他吞吞吐吐提醒我,他有女友的——似乎我正逼着他变法娶我。我开始还未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气愤不已,觉得他好不自作多情。
当然,日后仍是朋友;毕竟,他生怕别人对自己有情而负了家乡女友,此情可谅。不过他也实在多情得没道理,一个女子在对友情与爱情前的反应是不同的,如是后者,她多半不会拉拉杂杂口无芥蒂地和他尽扯些文学人生。
综上教训,与异性交往时千万别没心没肺。
一不小心便会给自我感觉良好的对方授之以柄。如果你对他有意也罢了,而真的无意,这种被视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尴尬真是恼人——日后,你若是独身,他会认为你除他之外巫山皆不是云;而你若有了另一半,他会认为你心灰意冷,草草了此终身大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