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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辞职要挟加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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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槽时求职者最关心的莫过于几大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化解跳槽风险、减少跳槽成本?如何在达到理想的薪酬与福利的同时,又能体面地告别原公司?如何让自己的人脉关系通过跳槽更上一层楼?以上这些问题该怎么处理?记者特地请来51job的职业顾问,为跳槽者提出一些有益建议。

 
 


  不要以辞职作要挟   

  很多人把跳槽作为一种加薪的手段向原公司提出,职业顾问认为这种行为对个人而言无疑是玩火自焚。调查发现,HR或团队领导不会执意挽留有意跳槽的员工,特别是在提出辞呈前已有迹象表明“去意已定”并影响到当前工作质量的员工。

  在他们看来,跳槽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不是一个纯粹负面的决策;从公司方面来说,公司需要不断进行人员调整;从员工的角度,希望能在职业生涯中找到一个更适合目前个人能力的发展空间。因此,跳槽是人力资源最佳组合的一个必要的方式。

  如果你是为了加薪、晋升而以辞职为要挟,那很难让HR经理或直接上司接受,即便他们一时满足你的要求,但对你在公司发展并无好处。说到底,这就像打碎的碗,即便以高技巧修补,但裂缝还在,经理们在物色好接替你的人选后,必然会对你有所“安置”,而留用你的时间则取决于你在公司、市场上的竞争力;如果很快找到接替你的人,你很可能会被“冷冻”,直至你受不了走人。

  揭开红包分派之谜

  每个公司都会在年终对员工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直接决定了个人红包的厚薄。再培训资源中心乐富认为,公司会将员工按能力、态度分成四类:

  1、有能力胜任工作且有意愿追随公司发展的员工,不但留用而且予以加薪,多发红包;

  2、无能力或尚不具备能力的,但态度端正、有意愿随公司发展的员工,留用但薪水、红包有限,来年加大培训力度,使其胜任;

  3、有能力胜任工作但无兴趣、意愿追随公司发展的,一般不留用,红包也就是“意思、意思”而已;

  4、无能力且无意愿的,肯定上“黑名单”。红包额可能是垫底的,也可能没有。这暗示你可以主动走人了。国外企业的财年,像微软,公司财务核算的完整年度是从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而一些日本企业的财年是从3月1日起算的,这样,此类企业的员工跳槽计划便会随公司年度核算而定。

  什么辞职理由易接受

  什么样的离职理由可以让老板接受?什么样的理由又是新公司难以理解的呢?其实任何理由都应遵守一条原则:应聘者要使招聘单位相信,自己在过往单位的“离职原因”在新公司里是不存在的。

  可锐职业顾问指出,考研、继续学习、出国、与家人团聚等辞职理由可以被公司接受,如“想换换环境”、“个人原因”等。尽量使解释的理由为应聘者个人形象添彩,如“我离职是因为这家公司倒闭。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多,有较深的感情。从去年开始,由于市场形势突变,公司的局面急转直下。到眼下这一步我觉得很遗憾,但要面对现实,重新寻找能发挥我能力的舞台。”而那些掺杂了主观的负面感受的理由则不会让用人单位有什么好感,如“工作太辛苦”、“人际关系太复杂”、“管理太混乱”、“公司不重视人才”等。

日期: 2006 - 04 - 29   作者:   来源: 中国健康网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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