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的《200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主要来源,农民工去年人均年收入为8520元,但该收入相当于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5%。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末我国常年进城务工人数约达1.4亿人,占全国9亿农民的15.5%。
央行报告显示,农民工以年轻人为主,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人数逐年增加,跨省务工占比巨大。超过一半的农民工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工作。
央行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较低,但务工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占比接近6成,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广东、上海农民工人均收入超过万元,分别达到11052元和10416元。去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减少,但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工有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仅占1/3;用工单位在农民工发生工伤时提供相关费用的不足50%。
央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有关人士介绍,农民工在用工地消费很少,收入多用于在家乡建房、子女教育和医疗支出。出于成本、保密和便捷等方面考虑,有较多农民工选择携带现金回家。即使汇款回家,也主要通过邮政汇款和邮政绿卡汇款,使用银行卡汇款的比例较低。(记者 郭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