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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电 民警按规定公休,局里将给予奖励;该公休而不休,局里将纳入考核内容,作为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昨日,渝中区公安分局向全局下发通知,推出强制民警公休制度。据悉,这在我市公安系统尚属首次。
民警患病率达五成
市公安局此前一次民警体检的数据显示,全市警察约有50%身患不同程度的慢性病,超负荷工作、心理压力过大成为警察队伍中的普遍现象。重庆在职民警因公或因病死亡的平均年龄已从8年前的44岁,降至现在的40岁。
去年,我市警察猝死事件频发生,仅12月上旬,就有3名民警英年早逝,这在公安系统内部引起震动。
渝中区推行强制公休
通知说,由于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民警经常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影响了民警的身心健康和队伍战斗力。为有效缓解民警工作和精神压力,达到爱惜警力,科学用警,特制定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民警公休管理办法》。
通知还就民警享受公休假的条件和时限、休假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出台了奖励和处罚办法:派出所和刑警支队、看守所、强戒所等实战单位的民警休完当年公休假的,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100元;政治处等机关单位民警休完当年公休假的,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50元;民警该公休不休的,局里除强制其公休外,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民警和所在所(队、科、室)考核不合格的依据。
强制公休体现人性化
“推行强制公休的做法在理念上是一个质的飞跃。”该局菜园坝派出所赵所长称,以前是发加班工资鼓励民警不公休,然后过渡到发加班工资不鼓励公休,现在却花钱鼓励公休,不公休还要受罚,“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这样的人性化管理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记者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