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政府今年温暖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困难企业进医保”,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感情,妥善解决了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部、省、区属困难企业也都将参照这个政策,为构建“和谐南京”创造了良好条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市15万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将实现全覆盖。而由市医保中心与本报联合开通的“困难企业进医保”咨询热线,昨天受到读者追捧,原定10点半结束的活动持续到11点半。本报选择了读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请医生进行解读。
5种情况属于困难企业
某市属企业:单位算不算困难企业,如何认定?
答:根据市政府《关于解决市属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困难企业是指市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所直属的未参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集体)企业:已破产司法终结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已经正式行文,企业开始实施关闭的;因经营困难已停产1年以上的;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又难以为继,濒临破产的;其他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
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审定,送国资管理部门备案后,按困难企业参保办法参保。
新政策没有申报截止时间
轻工集团下属企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进医保怎么分批,新政策截止到什么时候,会不会轮不上我们?
答:只要符合条件,全市15万名困难企业职工都将按新政策纳入医保,不存在申报手续截止时间,更不会“轮不上”。所谓“分期分批”,主要看各个企业、产业集团准备工作的进度。被认定为困难企业后,企业需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资金筹集和基础资料准备。根据新政策,困难企业要为超出在职职工33%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另外,企业还需为参保人员核对信息资料,制作社会保障卡,确保参保后职工能正常享受相关待遇。目前,我市各个产业集团都在按照市政府文件的规定积极准备,尽快解决所属困难企业参保问题,因此,尚未参保的困难企业职工不必着急。
参加医保没有行业限制
白下区建筑公司一职工:以前建筑行业的养老统筹是独立的,这次进医保是不是也有行业限制?
答:此担心是多余的。医保不存在行业障碍,只要符合新政策的条件都能参保。你所在的是区属困难企业,此次按照新政策参加医保,由各区统筹安排。各区应成立专门的社保经办机构,收集区属困难企业材料,报区劳动保障部门汇总,视情况做好本区困难企业参保安排后,报送区政府进一步研究参保方案。
有两种缴费与待遇享受方式
某困难企业职工:企业已在核对我们退休职工的个人资料,办参保手续,参保后缴费及享受的医保待遇与现已参保人员有什么区别?还有退休人员的待遇如何?
答:困难企业职工缴费方式及享受的医保待遇,根据企业参保形式分为两种。企业选择“9+2”参保形式的,其职工缴费及享受的待遇,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与现行参保人员完全一致: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每月分别按社保缴费基数的9%和2%缴费,缴费次月起参保人员即可持本人《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门急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以及职工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等费用中个人负担的费用。一旦门诊慢性病或住院费用超过自付的门槛,参保人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即享受医保统筹基金补助。
如果企业选择按职工工资总额6%缴费的参保方式,在职职工个人不缴费,也没有个人账户,门诊及购买非处方药全部自费,住院、门诊慢性病等费用达到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后可照常享受相关待遇。退休人员同样没有个人账户,其他待遇照常。需要强调的是,企业选择该种参保形式,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讨论同意后才能申请。
下岗、提前退休也能享受新政策
某特困企业职工:企业早就关闭了,几年前下岗的职工和提前退休的人怎么办呢?
答: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还在企业,因此只要企业属于困难企业,下岗人员与在职职工一样享受此次参保新政策。在计算企业退休人员比例时,下岗职工作为在职职工计算。参保企业在参保前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需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一次性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否则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者要按时足额缴费
一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都在缴养老和医保费,但这个月个人医保账户上没有钱“打入”,不知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是缴费总额不够。以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目前最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例,每个月应在25日前持梅花卡到商业银行缴纳养老保险188元、医疗保险105元,合计293元。银行划账时自动先划入养老保险,缴完养老保险的余额再缴医疗保险。如果此时参保人缴纳的钱的余额已不足105元的医保费用,银行就不会代扣医保费,这个人当月医保就会被视作未缴费。所以,灵活就业人员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养老和医疗这两个险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