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何必钟情大医院现在很多老人不管大病小病,只要有病就直奔最大最好的三级医院,医生指出,这种观念不足取。 医生介绍说,“二次付费”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原则,即参保人因病就医时在获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同时,还要自负一定费用。医保政策为了鼓励参保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利用一、二级医院的医疗资源,特别调低了参保病人住一、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及共付段自付比例。按照今年7月实施的广州市新的起付标准,退休人员在三、二、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400元、700元、和350元。而且一般来说,一、二级医院收费标准也低于三级医院。目前多数医保定点医院能将自费率控制在20%左右,有些一、二级医院甚至能控制在5%以下。退休人员通过合理选择定点医院,尽量少选自费项目,可以显著减少医疗费用个人负担。 超目录用药怎么办? 医生说,参保人如果住院期间的自费部分高,也会增加自己的负担,从9月份起,新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版)正式实行,这对退休人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这次调整,尽量将那些具有良好疗效的新药、新剂型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据统计。2004年版药品目录品种共增加了552个,剂型增加937个,使新目录药品达2077种、剂型达2798种,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 当然,医保目录也总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要超目录用药,怎么办?按医保政策规定,只要事先向患者或其家属作必要说明并经其签字同意,医生可根据病情需要给参保病人使用自费项目。经济能力不佳的参保人,可提醒或要求医生优先考虑使用医保目录范围内项目。 长期在外居住怎样看病? 老年人退休后投奔子女养老十分常见,这部分人如何享受到医保的呵护? 政策规定,凡退休后离开广州在国内其他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或在异地工作半年的在职职工,只要办妥异地就医手续,都能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且在异地就医所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在本市就医一样。 据介绍,凡申办异地就医必须同时符合二个条件:一是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同一异地居住;二是居住时间满半年。这也表明,办理异地就医是有条件的。比如参保人赵先生退休后,计划到深圳其子处居住4个月,再到珠海其女儿处居住3个月,由于王某选择到两个地方居住,合计居住超过半年,但不是同一异地,这样就不符合申办异地就医的条件。 符合条件可申请“家庭病床”合理使用“家庭病床”,也可大大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负担。医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张某因股骨颈骨折入医院进行手术后,现进入卧床治疗阶段。因住院需要支付的费用较大,又不需再动手术,这时“家庭病床”就帮了忙。 所谓“家庭病床”,就是对一些特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生上门为病人提供治疗服务,视同住院,可享受医保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家庭病床”的起付线是按一级医院的起付线标准来计算的。因此,“家庭病床”一方面可大大方便家人照顾病人,另一方面也可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除“需卧床的骨折”外,以下情形也可申请“家庭病床”:脑血管意外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发作、慢性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慢性全身衰竭、在家进行腹膜透析的尿毒症、长期留置导尿管的重度尿路梗阻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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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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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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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作者:
来源:
金羊网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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