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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日前打电话说她所在的单位刚刚出台了新的医疗费用报销方法,规定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将由过去的父母单位各报销一半,改为发放全年一次性补贴。她向保险公司询问有没有适合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投保的医疗保险。
到底有没有适合学龄前儿童投保的险种呢?笔者了解的情况是,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医疗保险险种,例如,中国人寿保险的“康宁定期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康泰终身保险” 和“平安康乐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步步高增额终身寿险” 和“长健医疗保险”A、B款等。而且,许多险种都增加了储蓄功能。例如,有的公司险种中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未出险,保险公司将在合同到期时,一次性付给客户一定数量的本金和利息,使客户感到投保后,在拥有保障的同时也不会有相应的经济损失。此外,根据市场需求,许多保险公司除了针对重大疾病设计的险种外,还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等津贴性保险。
但据了解,在众多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产品中,专门针对少儿健康保险的险种并不多,大部分被保的重大疾病是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中风等,这些疾病在儿童中的发病率并不高,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长健医疗保险B款弥补了这一不足,在儿童医疗保险产品中最有特色。它是专门针对16岁以下孩子常患的重大疾病和手术项目设计的。从出生至15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投保。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初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严重烧伤、急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毒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双目失明),可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除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拥有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保障(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和骨髓移植6种手术)。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50%支付生存保险金。例如:钱先生为其5岁的儿子投保了长健医疗保险B款10份,保险金额10000元,11年缴费总计5500元,其子获得保障如下:1.合同生效180天内,其子初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初次进行合同列明的器官移植,可获得1000元保险金,合同终止;2.合同生效180天后,其子初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初次进行合同列明的器官移植,可获得5000元保险金,合同终止;3.其子身故可获得10000 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4.其子生存至16周岁,可获得5000元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面对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系列险种,业内人士建议,家长不要盲目选择,例如孩子很小,却给他上养老保险,上了许多种险,孩子突发大病时却派不上用场。医生建议,应该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可选择一些能支付住院费用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