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查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的预计、清算和个人账户余额计息情况。
市、区县医保中心应当根据查询者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的卡号、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者。
2、参保人员需查询其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明细账目的,市、区县医保中心应当通过划卡提出查询申请,同时登记查询者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卡号及联系方式。
查询人可在市、区县医保中心受理查询之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起,到原查询的市、区县医保中心获得查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