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城保参保人员转为参加个保后,原个人帐户的剩余资金可继续使用。
二、个人帐户中的当年资金,可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个人帐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以及门诊大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住院医疗费的自付部分。
三、上述医疗费均不能在医院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上网结算。个保人员可先用现金支付后,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以零星报销的方式进行个人帐户剩余资金的冲抵。
四、个保人员冲抵结算门急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住院医疗费用的,应当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身份证、病史资料及相关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冲抵门诊大病医疗费的,还应出示《就医记录册》。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