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职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其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从事自由职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8%;个体经济组织业主为本人及其从业人员缴费的比例为7%,个体经济组织业主本人、从业人员的个人缴费比例为1%。
领取养老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