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五种社保险种“生育保险”10日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武汉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保征缴制度开始全面实施。
“生育保险”是武汉市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后启动的第5个社保险种,参保对象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保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0.7%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参保半年后享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将用于支付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费用。经劳动部门测算,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人均可享受补贴5700元左右的待遇。符合条件的,其丈夫还可领到10天的护理假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