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政策实施5年后,目前正酝酿首次大改革!记者获悉,广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该办法一旦通过,医保范围将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广州市所有城镇户口人员,以及已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预计参保人每个社保年度可享受的医保待遇最高达28.5万元。
据了解,《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2001年12月实施至今,广州已有300万市民参保。不过,试行办法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基本医保覆盖面不广,医保支付水平不高等缺点和不足等问题。例如,目前医保的住院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在35%至40%左右,参保人负担是比较重的。
广州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的目的:一是降低参保人负担,二是提高参保人的医疗待遇。广州市医保基金经过5年运行,目前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新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减轻参保人看病负担。新办法涉及21项重大调整,包括:参保人住院起付标准拟降低一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拟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血友病等门诊特别项目的起付标准可能被取消等新举措。
据介绍,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中,须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本社会保险年度累计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的4倍。根据广州上年度平均工资(33839元)计算,累计最高限额为13.5万多元,外加最高1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医保金一共可以支付28.5万元。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大多数广州市民对此表示欢迎,有市民建议:还应增加未成年人医保的保障等内容,以达到社会保障全覆盖的目的。
至于此次改革对广州商业保险市场的影响,有保险业内人士指出,住院起付线降低一半、慢性门诊可报销、5个门诊特别项目取消起付标准以及交通事故未获赔费用可报销等方面都会对商业性医疗险、意外险及重疾险市场造成短期影响,其中对作为社会医疗补充的费用型医疗险影响较大,而对按住院天数支付的津贴型的商业险不会造成影响。
从国外的发展来看,尽管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障十分充分,但其保险深度、广度却远远高于我国,因此,此次广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从长远来看,并不会降低市民购买寿险产品的意欲,所以影响只是短暂的。
外来工、个体户将纳入医保
新办法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的个体户及其雇工,以及达到规定年龄范围且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广州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解释,修改的目的,是实现本市所有城镇人员和在本市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目标。
该办法与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之后,就把广州市所有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在广州有劳动关系的外来人口全部覆盖到了,例如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国家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的市外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医保。
他透露,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还将加速公务员医保、补充医保以及未成年人医保等相关政策的进程,目前参保人自费比例一直在35%~40%之间,其中18%是个人完全的自费,20%左右是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的部分。
据介绍,补充医保主要针对这20%的部分,包括门诊项目个人自费部分,再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目前补充医保的方案已经报市政府,预计今年年底或明年有望实施。
上述方案全面实施后,医疗保险将逐步覆盖广州1000多万城镇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