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办法计算,参保人看病最高可以报销28.5万元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广州市首次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的完善医保办法,引起越来越多市民的关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表示,正在赶印一万份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市、区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方便市民取阅并提供意见。
封顶线最高28.5万元
按《办法》计算,一个参保人累计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的4倍,以今年标准,累计最高限额为13.5万多元,外加最高1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封顶线最高可达28.5万元。这一数字令很多曾经住过院的市民不解:为何自己数千元的药费都不能全报?据有关医生解释,这个限额对每个参保人都是一样的,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的基本医疗费用,但这并不表明每名住院的参保人都需要用足这个额度,而必须根据治疗需要决定。据统计,近年广州参保病人只有0.3%左右的医疗费超过10万元,而约99.7%的参保病人一年的医疗费报销额都在10万元以下。有些市民感觉报销的比例不高,有多种原因。一是医保报销设有起付线,费用必须超过起付线才能支付。其次,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如果参保人治疗中使用了较多的自费药及自费项目,则自负的比率就可能较高。
补充医保可能减负30%
昨天,有关医生曾解读,按征求意见的《办法》,退休人员无需再交费,就可享受到“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到更大的实惠。据有关医生介绍,现行广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平均负担仍然较重,在住院费用中,平均个人负担在35%-40%左右。其中,有18%-19%左右是医保政策之外的自费用药及诊疗项目,其余20%左右则为符合医保政策,需由个人负担。为此,有关方面正在草拟在职参保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以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征求意见中的《办法》透露,退休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对应属于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按70%的标准支付。如果在职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也是这样标准,意味着个人负担会再降低三分之一以上。但实际是否如此,则有待具体方案出台为准。
鼓励“小病不出社区”
市民张先生说,现在参保人不管大病小病,都爱往三级医院跑,造成很多社区医院医疗资源的浪费,“新医保”在鼓励参保人尽量“小病不出社区”方面有何新招?据有关医生介绍,新办法中,将起付线从对一、二、三级医院,原来按上年度本市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6%、10%,修改为2%、3%、6%。显然,一、二级医院比三级医院的降幅大,这就是一种体现。在家庭病床方面,将原来只在一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范围,扩展到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设,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