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我国开始制定第一个《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职业病、康复整形的特殊用药以及部分血液、蛋白制品等均可适当纳入该目录。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介绍,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比,《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四大特点:更充分地考虑职业病治疗的需要;着重考虑康复用药的需要;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保障水平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一些治疗需要但价格较高的药品可以列入目录;为满足工伤职工急救、抢救需要,一些血液、蛋白类制品也可以列入目录。
据介绍,《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工作将分为准备阶段、评审阶段和论证发布阶段。(稿源: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