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我是一名中学生,也是一位肾病患者,因为未成年人没有医保,所以每月五六千元的高额医疗费用全部都压在了父母身上,像我这样的未成年人能参加医保吗?”打电话的是一位19岁女孩,她是我市某中学学生。
肾病患者每月五六千元高额医疗费用是任何家庭都难以承受的,这个女孩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和孩子的父亲都是公务员,每月的工资是有数的。孩子患肾病已经三年了,为了治病,我们跑遍了全国好多大医院,其花费是可想而知的。但为了能给孩子治好病,做父母的也只能全力以赴。”
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是个空白
这个女孩子虽然是一位普通的患者,但她提出的问题却是一个值得我们考虑和深思的社会问题,因为,在我市未成年人的医保问题仍然是一个空白,谁将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呢?
医疗改革之前,未成年人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其父母单位承担。父母单位根据本单位效益好坏来确定职工子女报销医疗费用的高低,但无论怎样,每个单位多少都能承担一些其职工子女的医疗费用,特别是在孩子得了大病后,所需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是由父母单位承担,这似乎已经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与医保制度的建立,职工参加了医保,单位就不再负责其医疗费用,而职工子女的医疗费用自然而然也就与单位没有了关系。
孩子得了大病,亲戚都被“拖”进来
可是,病是无论长幼都会得的,未成年人一旦得了重大疾病,医疗负担只靠其家庭是无法扛得起的。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的医生说,我们亲眼所见,只要一个孩子得了肾病,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叔叔舅舅,几乎所有的亲戚家都会被“拖”进来,直到耗尽所有家庭的钱财,最后不得不对孩子放弃治疗,放弃治疗就等于放弃了生命,这的确是相当残酷的,但是没有办法。
未成年人应享受社会医疗保障
一些学校为学生曾开展了一些例如意外伤害、交通安全等商业性的医疗保险,但近年来有关法规已明确规定了学校统一收费的范围,这类保险也陆续停办。而兰州市目前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不涉及未成年人,且无建立未成年人医保制度的具体计划。那么,未成年人得了重大疾病后该怎么办?这不只单单是哪一个个人和家庭的问题,从医疗公平的原则出发,未成年人也应该享受社会的医疗保障。所以应尽快将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我们也希望读者就此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