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改推进顺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在全省建立起来,截至目前,已覆盖390万人,占全省应参保职工的近40%。
据省有关部门介绍,江苏省医改试点工作启动较早,镇江市在1995年就开始了试点,1997年苏州、无锡也加入了试点行列。去年医改在江苏全省推开后,南京、杨州在较短的时间里启动了新制度,苏州、无锡等地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61个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全省约1000万名城镇职工中,已有390万人加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起步较早的镇江市参保率达到了90%。
从运行的情况看,参保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是6+2(即单位缴纳职工收入的6%,个人缴纳2%),江苏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从减轻老百姓负担的角度出发,要求个人缴纳2%的出资水平不变,允许各地适当调整单位出资标准。目前,苏州、镇江将单位出资标准调为9%,南京、无锡等地调为8%,仅有苏北的一个城市维持6%的水平不变。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病救助保险,解决了医药费超过基本医疗支付“封顶线”的大病患者自付比例较高的问题。同时,南京等地的部分企业,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又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正在建设之中。
目前,江苏省仅剩的两个还没有启动医改的县(市)正在进行方案实施前的准备,预计很快也将启动。按目前医改推进的速度估计,到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制度覆盖面将扩大到430万人。(信息来源:中国价格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