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试行意见》,市医保局日前对30个案件的举报有功市民给予了奖励,奖励金额1.4万余元。
自今年6月市医保局向社会公布“试行意见”以来,本市医保监督检查机构和各区县医保办接到了不少举报,目前查实违规行为44件。按照“试行意见”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中30个案件的举报有功市民给予了奖励。同时,对违规医药机构和个人给予了处罚。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试行意见”规定,任何人如发现有冒用、伪造、变造、出借医疗保险凭证行为或违规结算医保费用行为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向医保举报受理部门举报,经查证举报违规行为属实,实名举报人即可受到1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