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我16岁的一天:夏日的黄昏,我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中,大口大口地吃着泡面,突然大手一挥,发表宣言“我决定了,这辈子找个我爱的男人同居,绝不结婚!”估计这姿势、气度跟某个伟人有几分相似,以至对面的阿宁傻傻地看着我、转不开眼睛了。
当时我上高一,身边有几个男孩子和我做着少年幼稚的爱情游戏,我却疯狂的爱上了我的历史老师。我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走进我的视线的那一幕:他手里随意地拿着讲义,大跨步走上讲台,高大而酷--他确实很酷,我从来没看见他笑过,总是淡淡地讲课而已,眉头甚至从没松开过。像山,伟岸而棱角坚硬。又像海,宽广而波涛不惊。
于是我调用一个小女人所有的浪漫气质,幻想有一天能够和他发生一点什么。
直到有一天下午,我从教室溜出来,想在学校外买包烟抽,结果碰到他和他老婆:他的老婆在前面甩着手,轻装前进,他则拎着大包小包在后面紧跟慢跟,小心应付着前面那个女人不时回过头来的吩咐,整一个跟班儿。--所有的好感全部破灭。
男人活到这份上,甚至让人对他没有了幻想,我相信是婚姻致此。因为恋爱中的男女总是神采飞扬、容光焕发,而一旦步入婚姻,两个人要不了多久就消失了神采。
那是我决定同居的直接原因。
我父母是永远不会了解我的这种念头,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了解我这个小女儿。他们只喜欢成绩优秀、老老实实的大哥、二姐才是他们的亲情凝聚所在。而我,初中逃学打架,高中抽烟早恋,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怪物,却莫名其妙地投胎做了他们的孩子。
终于高中毕业,我找到了一份很清闲的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平面设计,一周有两天去办公室坐坐,不用和同事有太多的交点。领到工资的第一天,我就从家里搬了出去,和我的一个男朋友开始同居了。
到1999年的夏天,我们已经同居了一年多。他的父母在外地,很少过来,我的父母更难得想到我,这样反而好--没有那一纸契约搁在抽屉里,也没有两家老人的礼尚往来,我们的日子轻松而惬意。
我们放任彼此也放任自己,有时深更半夜坐在屋顶喝啤酒,有时他搂着我去迪吧抽烟跳舞,有时我坐在他腿上陪他打通宵的联网游戏……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能永久,因为我是爱他才不和他结婚--我不想看见他像那个历史老师一样。
直到一个下午,我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闲散地翻着漫画,一句漫不经心的语气飘了过来,“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呆了半天,然后大跨步走进卧室,将我不多的几件衣服塞进旅行包,在他还没反映过来时,大踏步走出了我们租住的小屋,将门砰地锁上了。
男人也会要求结婚,这是我的同居生活中最悲哀的发现,我明白也许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哪怕他很爱我--会永远和我同居下去,一个只要同居的女人也许最终会让他们没有安全感、信任感,但我仍然将坚持我的信念,即使这意味着我今后的日子会像船舶从一个男人漂泊到另一个男人,永远停不下来。
我相信在我临死前的一秒钟,我会微笑着说:我同居,我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