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一种严重危害女性身心健康的常见恶性肿瘤,目前我国正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乳腺癌已占妇女恶性肿瘤的首位。解放军304医院肿瘤血液科副主任医师朱建华博士说,乳腺癌发病的确切原因目前尚不清楚,但乳腺癌的发生与以下因素有关。 1.月经初潮早、绝经晚。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与大于17岁相比,乳腺癌发生的相对危险增加2.2倍。闭经年龄大于55岁比小于45岁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1倍。 2.遗传因素。研究发现,如果其母亲在绝经前曾患双侧乳癌的,自身患乳腺癌的危险性为一般妇女的9倍,而且乳腺癌病人的第二代出现乳腺癌的平均年龄约比一般人提早10年左右。 3.婚育。女性虽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岁以后亦为不利因素,但未婚者发生乳癌的危险为婚者的2倍,而哺乳对乳腺癌的发生有保护作用。 4.电磁辐射。乳腺是对电磁辐射致癌活性较敏感的组织。年轻时为乳腺有丝分裂活动阶段,对电磁辐射致癌效应最敏感。 5.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6.精神抑郁和过度紧张。 7.激素。循证医学表明,妇女更年期激素替代治疗有增加乳腺癌的发病危险,因此妇女不能随便补充雌、孕激素。 8.药物。有些药物如降压药利血平、吩噻唑等及甾体类药物有增加乳腺癌患病率的作用。有些保健品、护肤品、化妆品中含有致癌成份。
人民日报 |
日期: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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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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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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