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23日电
由于个体采矿、小煤矿和石灰厂等私营企业均未设置除尘设施,小型煤矿企业只配备了简单的通风设施,多数企业未设立警示标志,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不够,因此造成青海省职业性健康体检率偏低,仅为23%。
7月21日,青海省卫生厅关于2004年粉尘危害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抽检情况表明,在对海西、海北、海南、海东和西宁市的采矿、煤矿、水泥、硅铁冶炼、石灰加工等行业共58家有粉尘危害的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监督抽检,结果发现,大中型企业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治管理,56家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所有企业对粉尘危害作业场所的劳动者均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工作衣帽、工作裤、劳保鞋和手套等),所有企业成立了应急救援小组,制定了应急救援措施。
另外,被检查的12家水泥生产企业均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职业病防治制度,建立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其中青海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闹耙滴郎嗽保?2家水泥企业均配备了静电除尘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同时,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16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两家石灰厂(乐都申记建材厂、乐都银河建材厂)当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实施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