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体检工作正在进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天(12日)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解释,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等病人高校可拒绝录取。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查等专业可以不予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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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考体检备忘录
高考体检,是整个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考生填报志愿、选择专业都离不开体检信息。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继续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行,患有疾病的学生不能被哪些专业录取、不宜报考哪些专业等,这些规定应当引起考生和家长的重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高考体检期间慎服保健品
体检表中有“既往病史”一项,涉及心、肺、肝、脾、肾等重大脏器疾病或做过较大手术的一定要注明。如果考生不填写,在入学后的复查中被查出,将被视作隐瞒病史处理,严重的可能被退学。
江苏省2007年高考体检方案出台 仍须查肝功能
2月14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文确认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案,在这一方案中,不仅对军警院校、残疾考生的体检标准、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进行了详细规定,还透露出一个重要消息:明年江苏省将正式和手写体检结果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