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时起,关于婚检该还是不该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平息。近日,黑龙江省第一个试图通过地方立法恢复强制婚检,婚检问题的争论就更加火爆。
为了说明强制婚检的必要性,有关报道一般都引用妇幼卫生部门监测的数据,使人们不得不相信这样一个事实:正是由于取消强制婚检,为新生儿缺陷开了绿灯。以我省来说,2002年全省的婚前检查率为62.4%,去年跌到了2.9%。与此同时,出生缺陷的发生率由2002年的137.2/万,上升为去年的212.1/万。我省高发的地方性遗传性疾病——重型α-地中海贫血,2002年发生率为21.7/万,去年也上升到29/万。然而,当笔者随同医卫医生到本省某市专题视察婚检问题时,才明白这种认识过于单纯。
我们曾经以为:婚检是防止新生儿缺陷最关键、最有效的关卡,撤了它是如同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不容否认,在实际操作中,这个关卡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但在某些地方却存在虚晃一枪的花式操作。比如,医生睁一眼闭一眼地敷衍,或为熟人填写合格证明,相当常见。特别是,在医生视察过的两个县市,前两年婚检项目中竟然未包括我省最主要影响新生儿质量的三大病——地中海贫血、性病和精神病。当地安排我们参观了智力残疾儿童的训练场所,那些孩子至少在5岁以上。那么,这些引起新生儿缺陷的烂账,该算到谁的身上呢?
省民政厅负责人早就表示,新《婚姻登记条例》从2003年10月才开始实施,而自愿婚检的最早一批新生儿也应是2004年10月左右出生,不可能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新增出了这么多缺陷儿。因此,倘若以去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新生儿缺陷大增,这与取消强制婚检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一位妇产科医生也告诉我,目前出现的新生儿缺陷,大多还是取消强制性婚检前的结果,因而过去婚检的质量更值得关注。
提高婚检质量只是手段,减少新生儿缺陷才是目的。但在某些部门那里,好像已本末倒置。一位保健院的领导以十分怀旧的口吻说:“过去在我们这栋楼里,楼上是婚前体检,楼下是结婚登记,那时多热闹。”他建议,政府尽快恢复这种流水线式的操作,用行政命令帮他们把失散的业务量拉回来。这样看来,如果婚检仍是像耍把戏一样,那么即使不用市民自己花钱,他们也不愿陪上时间和精力去走过场。黑龙江提出恢复强制婚检后,不是有市民认为“相关部门更像是在变相谋利”吗?
因此,无论哪里,如果一定要恢复强制婚检,婚检部门就得实实在在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一方面降低群众负担,一方面加强质量控制。婚检机构哪一天如果敢于承诺,出现明显的漏检,就将承担一定责任,那么新婚人士也许会较为主动地选择婚检,毕竟谁都不想生个缺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