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999120.net
婚检是对婚姻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健康查体和卫生保健指导。这是直接关系到男女青年能否婚配和指导生育一种优生监督措施,也是保障男女青年建立幸福家庭和优生的有力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未经婚检的男女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婚姻登记。但你是否知道—— 婚检查什么: 婚前检查的内容,分三大部分,即询问病史,作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 询问病史,一方面要了解双方和过去的病史。和婚育有密切关系的性病、麻风病、精神病、传染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器疾病、智力发育障碍等疾病则是询问的重点;另一方面还需询问双方家属遗传病史、近亲婚配史及性病史等问题。全身体检则包括全身体格检查和生殖器官、第二性征的检查,而胸透、血、尿常规、乙肝、淋病梅毒等则为实验室检查的必检项目,必要时还须作精液检查、染色体核型分析、脑电图检查。 婚检结束后,若未发现影响婚育的异常情况,可对当事人出具可以结婚的合格证明,允许其登记结婚,但若查出异常,则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分类指导和处理,或禁止结婚,或建议暂缓结婚先进行疾病治疗,或允许结婚但不允许或限制生育,因人而异,以便保障当事人婚后生活幸福和身体健康,减少出生缺陷。 婚检:对彼此负责 让彼此放心 1994年10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包括婚前医学检查的婚前保健服务,但据调查,63%的准新人在登记前对婚检一事闻所未闻,而30%的人虽间接听说过,但对检查内容知之甚少。问起婚检的意义,27%的新人认为婚检是形式主义,10%的人认为这是医疗机构借机敛财手段,34%的人认为婚姻是个人私事,做不做婚检与他人无关,只有29%的人认为婚检非常有必要,但对于具体意义语焉不详。在一项“您是自愿还是无奈之下接受婚检”的调查中,76%的人选的是“无奈之下”,仅有24%的人出于“自愿”。这组数据说明,虽然随着《母婴保健法》的实施,各县市登记结婚的新人已100%进行了婚检,但他们多是为了顺利登记而采取的权宜之策,而对婚检的真正意义缺乏科学、正确、深刻的认识,因而对婚检及婚检机构持有偏见、消极态度,在“询问病史”一项检查中也瞒天过海,不如实做答,给今后婚姻留下了种种隐患。 其实婚检对婚姻当事人双方及后代和国家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一方面是对准新人的全面身体检查,由此发现一些疾病和异常情况,以便及早诊断、及时矫治,若发现性器官发育异常或罹患生殖器官疾病,也能得到及时诊治,以免影响婚后性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可发现男女双方和家庭中有无遗传性疾病,医生可根据遗传病的性质,帮助双方制定婚育决策,以减少和避免不适当的婚配和遗传病儿的出生,减少出生缺陷,提高民族人口健康素质。婚姻不仅是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行为,而婚检则是婚姻当事人对对方、后代、社会的应尽义务和责任,风物长宜放眼量,为了自身的幸福和健康,为了民族的明天,沉浸在爱河中的准新人们,诚实、自觉、积极地接受婚检吧。 这些病人不宜结婚 对这个问题,主要从会否给后代带来畸形或严重遗传疾病,能否进行性生活,会否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角度考虑。 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者(俗称低能)。因为这些人智力低下,无法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还有可能使下代智力也发生障碍,不利优生。 重性精神病,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以及频繁发病的癫痫等,均不能结婚。 有严重的生殖器畸形,又无法矫正,不能进行性生活者,如两性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先天性无阴道、隐睾、小睾丸、尿道下裂等。 患法定传染病、麻风病、性病等。 在各种急性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应暂缓结婚,例如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严重的肝、肾、肺、脑代谢功能不全时。 以上情况,未治愈前不宜结婚。
|
日期:
2006
-
04
-
19
作者:
来源:
责编:
|
导医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导医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