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原本应是温馨幸福的。然而,阿丁和阿兰的新婚之夜却如同恶梦一般。
那天晚上,她不愿脱衣服,不让他碰她。开始,他认为是姑娘的羞怯在作怪,就主动地引导她,和她说笑,让气氛变得轻松点,谁知她却哭了起来。阿丁很扫兴,可也没有办法。
这样又过了两天,她的情况没有丝毫的转变。第四天晚上,他便动起真格的,也不顾她的反对。她开始哭叫,最后竟用手拼命地抓起来。他火极了,拉开灯从床上跳起来。“你这是什么事!”他怒气冲冲地骂道:“这还算什么夫妻?”她瑟缩在床角里,一个劲地哭,也不说话。
第二天早上,他对她说:“你要不愿跟我过,就走吧,我绝不勉强你。”说着便出门了,跑到厂里玩命地干活。晚上,他回到家里,她已经走了。
过了几天,她的父母赶来了。他们把一切都告诉他——
在一个漆黑的雨夜里,一位姑娘走在通往市区的公路上,一辆北京吉普车从她身边开过。那辆车突然在前边刹住了,接着掉过头,飞快地驶回来,并在她身边“嘎——吱”一声,停下了。
当她明白发生了什么,已经晚了。汽车里传出她撕心裂肺的惨叫……
这件轰动一时的轮奸案,作为一条新闻,热闹一阵也就过去了。然而,作为一个受害者,事情就远不是那么简单。惨遭蹂躏的她,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此后又在家休了几年长假。她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对于一位18岁的姑娘来说,不幸之大,莫此为甚!
一位医生建议说:让她换一个环境吧。就这样,她来到外地一个亲戚家。情况出现了转机,她的情绪似乎变得平静下来,不再那么时哭时笑,那么长久地发呆。她开始有话了,开始找些书来看,也开始主动地帮着做些家务。有时她还和亲戚们一起去看电影。她的脸上出现了笑容,人也长胖了,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红润。
这一年她25岁,事情过去了七年,而且她早已过了法定结婚的年龄。“给她找个对象吧!”有亲戚提议。
第一个对象是由亲戚带到家里来的。这是一个头发卷曲的男青年,肤色黑黑的,棱角分明,人很结实,也很健谈。谈到高兴处,使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她听得很有趣。
午饭后,家里人都悄悄回避了。屋里只剩下她和他,时间在温暖的空间里悄然流逝。这是一个愉快的下午。临分手时,她把他送到门口,互致问候。一切都朝着令人满意的方向发展。
晚上,母亲把她拉进一个无人的房间。“你觉得他人怎么样?”“挺好……”她突然顿住了。母亲的眼神把一切都泄露了。她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脸上飞起一片红晕。
母亲说:“他的情况家里已了解过了,人是挺不错的。下面有个妹妹,父母亲都在工作,他本人工作也挺好……”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是开车的。”“开车……?!”“是啊,”母亲兴致勃勃地说,“这工作可吃香了,收入也高……”
可她的脸色完全变了,嘴唇发青,目光中又出现了那种令人担忧的呆滞。这是犯病的症兆。母亲吓坏了:“你怎么啦?”她说:“没什么。”但泪水已止不住从她脸上流下来。开车的,司机,北京吉普,轰鸣的马达声,漆黑的雨夜……这太令人恐怖了!“不!我不!……”她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哭起来。
这件事完全告吹了。以后再替她物色对象,司机成了首先排除的对象。后来,家人又为她物色到现在的对象。在家人的参与下,结婚的日子定下了。她已27岁,事情已过去了9年。结了婚,有了孩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过去的会慢慢淡忘掉的,她还年轻,生活将会重新开始……
如果是这样那该多好啊!谁知,新婚之夜,对她来说成了恶梦的重温……
她的过去令他震惊。他说:“你们为什么欺骗我?!”
老人歉意地望着他说:“我们不是存心要这样做,我们之所以这样完全是为了我们可怜的女儿,我们不想再使她受到伤害。我们希望过去的能完全过去。我们与其说是在欺骗别人,不如说是在欺骗自己。要知道,我们只有这唯一的女儿,我们多么希望她能幸福……”说着说着,两位老人竟涕泪长流,泣不成声。
最后,两位老人表示:“事已至此,你要离婚我们也不反对。我们真诚地觉得对不起你,如果有弥补的方法,我们会极力去做。”
当时他大受感动。在这之前,他认为他们是欠了他的债的,但现在他感到他欠了他们点什么。当时他想,即使为了两位老人,也不能抛弃她。于是,他对他们说:“你们把她送回来吧——呵不,我和你们一起去把她接回来。我要带她去治病,我想事情会慢慢好起来的……”
医学医生解释说,这是一类典型的性生活恐怖症,形成的原因是9年前她突然遭到强暴,在她的身心上留下了深刻、惨痛、恐怖的印迹,以致事情过去八九年后,一提到司机,一遇到性生活的情境(新婚),仍然出现恐怖性的身心反应。按照巴甫洛夫的学说,这是形成了条件反射。
治疗性生活恐怖症,必须以心理治疗为主,并辅之以适当的行为治疗,此外还要进行性知识、性生活指导。该例虽然问题出在妻子身上,但解决问题,有赖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尤其是丈夫的态度很重要。
按照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扰乱人的精神的,与其说是事件,不如说是人对事件的评价。外界刺激是以人的认知和评价为中介而引起身心的整体反应。9年前的那一幕已经真真实实地发生过,而且,对她来说印象是太深刻了。忘掉它,是不现实的,因此,不妨重新认识那件事,摆正对其态度,在心底里将其作为一件客观存在的事实正视它,接纳它。既然体力劳动、外伤可以将处女膜撕破,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将强奸看成是一次外伤呢?那件事,自己没有过错,就不应该折磨自己,坦然地对待之,性生活恐怖症状便可逐渐减弱,最终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