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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辉是个很有女孩缘的帅小伙。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电子厂附近的夜市上,他冲四处寻找座位的我喊道:“美女,找位子吗?这儿有啦,请坐!”我循声望去,只见他身穿一件白衬衫,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带骷髅头的银项链。
刚毕业的我们要为房奋斗多久
父母让我绝望,他们只会要钱
我顿时对这个酷酷的男孩产生了好感,挨着他坐了下来。那天,我得知他在大学读大四,现正在一家规模不小的电子厂实习。
此后,我经常在这个地方与李小辉不期而遇。他总是很有风度地请我吃夜市上的零食,妙语连珠地跟我开玩笑。这些玩笑开得很暧昧,但都恰到好处,让我在脸红心跳的同时又生不起气来。这种微妙的感觉持续了1个多月,我顺其自然地成了他怀中乖乖的女友。在我眼里,能说会道、衣着打扮有品位的他,比起我们电子厂那些笨嘴拙舌的打工仔,不知要强多少倍。
我第一次和李小辉拥抱的时候,李小辉很动情地搂着我的腰说:“小倩,你比我以前的女朋友漂亮多了。我以前的女朋友人很聪明,但个性太强。你想啊,女孩光是聪明有什么用?如果相貌和性格都像梅超风一样,哪个男人都会望而却步的。还是你的温柔美丽更让我心动……”
我听了,不但没有吃醋,反而有些洋洋自得:在他心目中,我,显然比他的前女友强!但是,我还是有些不安地问李小辉:“在我之前,你谈过很多次恋爱吗?”李小辉说:“小倩,诚实地说,我曾经谈过很多次恋爱,但那都是造化弄人,有缘无分罢了!只要是以追求人生伴侣为目的,谈过再多次恋爱,又何妨呢?”我觉得李小辉的话不无道理——看来,他最爱的人是我,他觉得我比他以前的所有女友都强多了!
李小辉果然很在乎我。在相恋的日子里,哪怕我在“一元店”买了一枚发卡,他也会赞叹一番,感慨我哪怕戴最便宜的饰品,也比他的前女友有品位!每当这时,我都会撅起嘴向他撒娇:“那你以前为什么要和别人谈恋爱呢?”李小辉拥住我,爱怜地说:“宝贝,那是什么时候?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地球上还有一个你啊!”在李小辉的宠爱下,我感觉每一天都是幸福的。
一个周末,李小辉的几个哥们儿请他去吃火锅,他让我也跟着一起去。其实,那天我刚加了一个夜班,很累,很不愿意蹭这顿饭,但为了不让他失望,我还是很隆重地化了妆,还特意到美发厅做了一个发型。
在火锅店,李小辉的一个哥们用夸张的热情称呼我为“嫂子”,我正准备报以得体的微笑,那哥们居然又把笑脸转向李小辉,调侃地问道:“这是你搞定的第几个了?”“第N个!”李小辉居然张口即来!我顿时非常恼怒,但李小辉马上伸出手在饭桌底下暖昧地摩娑我的膝盖,我只得费力地咽下不悦,把缩回去的微笑重新堆到脸上。
席间,几个男人热火朝天地喝啤酒、聊天。李小辉的一个同学首先大着嗓门说起自己的一段网恋:“那个女孩人长得还可以,就是身材不好,大腿粗得像横梁,并且,她还有狐臭!一到夏天,她就像粘皮糖一样地粘着我,真是烦躁!”没想到李小辉闻言,不甘示弱地说:“华联超市的那个李小苗你知道吧?一个星期前,她还给我发伊妹儿,约我去看电影,可那天我正好在开会,忙得忘了搭理她。结果,她居然傻乎乎地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几小时,电影散场了还舍不得走!”那个哥们便故作遗憾状:“真是浪费!你不去,让我去啊!”李小辉便笑道:“好啊,下次她再约我,我就派你上阵!”
我从他们的笑声中听出,小苗是李小辉的前女友之一。虽然我从没见过这个女孩,但此刻我本能地为她抱不平:难道她就因为跟李小辉谈过恋爱,就活该成为酒桌上的一道笑料么?!我再也忍不住气愤,当场拂袖而去!
李小辉喘着粗气追上来,问我:“小倩,你怎么啦?”我边走边生气地说:“你以前的女朋友请你看电影有什么错?你不喜欢她,可以不赴约啊?无论赴约与否,这都是属于你俩之间的小秘密,你不该拿到公共场所卖弄!”李小辉连忙温柔地哄我:“好了好了,算我不对。但中国的足球那么令男人失望,在酒桌上,男人不愿说足球,再不胡说这些事情,不就冷场了吗?小倩,相信我,我真心爱的只有你一个!”我看着他无辜的表情,想到他也就是贫贫嘴而已,便在心中原谅了他。
然而,我后来发现,李小辉并非只是贫嘴那么简单。国庆节期间,李小辉跟同学一起去黄山旅游,我因为加班,只好独自留下。一别7日,我特别想他,以至于7天后他回来时,我竟猛地扑到他怀中亲吻了他。李小辉高兴地说:“小倩,你温柔但不失热情奔放,这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是小苗,我吻她的时候,就像在吻一具木乃伊。并且,她还不喜欢刷牙,嘴里有股怪怪的味道……”我觉得他在此时说起前女友有些煞风景,但我不想一见面就跟他吵架,便硬生生地忍住了不悦。
为了让李小辉忘记前女友,此后,我倾注了很大的热情去照顾李小辉。他的房间经常是乱七八糟的,我便在每天下班之后为他打扫。有一次,我卖力地洗他的臭袜子时,他突然感叹:“小倩,你真是一个干净利落的女孩。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要讲卫生,可是我以前谈的女朋友小苗,她居然能把一件连衣裙穿一个星期不洗!天啊……正值三伏天,连衣裙还是白色的,我真怀疑她怎么没有穿出皮肤病?
李小辉越说越来劲。奇怪的是,这一次我却没有生气。因为我觉得一个女孩如果邋遢至此,的确令人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