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导医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79-1964 
新浪健康导医网地区分站: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兰州 - 太原 - 合肥 - 阜阳 - 淮北 | 东亚医讯公司诚招地方代理 >>
首页 >> 保健 >> 婴幼保健 >> 正文 医搜:找医院找医生找问答
 

宝宝换奶应注意什么

例如:


没有那个也会怀孕吗?? 关爱男性健康-男科专病导医
妈咪宝贝网--孕妇幼儿健康,东亚医讯为您全程管理
<
 
 
>   常有人问,何种配方奶粉较好,选择什么婴儿奶粉较适合小宝宝营养需求。市面上各种婴儿配方或较大婴儿配方或第一阶段奶粉、第二阶段奶粉等等琳琅满目的婴儿商品,往往使父母们不知所措。 

  母奶换配方奶粉

  婴儿配方奶粉多以牛奶为基质,虽然多少有些差异,但都是以“母乳化”为设计理念,但母乳化的婴儿配方奶粉仍然不含可帮助宝宝消化的酵素,故母奶要换成婴儿配方奶粉时,每次以一小匙婴儿配方奶粉(即30㏄)的量开始测试,若无不良反应,即可一小匙一小匙逐渐增加至全量,所以宝宝可以同时母乳与婴儿配方奶粉交替食用而不致有不良反应。

  交替渐进方式换奶

  换奶的基本原则为减少一小匙原配方奶粉,改成新配方奶粉一小匙,若宝宝没有不良反应即可再更改第二小匙。通常换奶造成不适症状以“腹泻”最多,但多是因为奶粉浓度冲泡不当所造成,所以换奶时也应仔细读读罐装标示;其次为“过敏”,如皮肤痒、红疹等现象,若新更换的奶粉与原配方成份相差太大,才会有此现象出现。也让我们来了解市售的婴儿配方奶粉的种类,市售婴儿配方奶粉大多可分成四类:

  1.早产儿奶粉:早产儿因未足月出生,消化系统发育更差,此时仍以母乳最合适或使用专为早产儿设计之早产儿配方,待早产儿的体重发育至正常(大于2500公克)才可更换成婴儿配方奶粉,原奶粉每次减少一匙,改成添加婴儿配方奶粉一匙,直至完全更换成功。

  2.婴儿配方奶粉:刚出生宝宝喝一般婴儿配方奶,应从一匙30㏄开始喂食,市售婴儿配方成份大多可符合宝宝需要,但仍有些成份比例不相同。当发现所食用的婴儿配方奶与宝宝的体质不合时,应立即停止原配方,改用其它品牌配方。

  3.免敏配方奶粉:又称为黄豆配方奶粉。此配方不含乳糖,乃针对天生缺乏乳糖酶的宝宝及慢性腹泻导致肠黏膜表层乳糖酶流失的宝宝设计。宝宝在拉肚子时可停用原配方奶粉,直接换成此种配方,待腹泻改善后,若欲换回原婴儿配方奶粉时,仍需以渐进式添加奶粉方式进行换奶。 

  4.水解蛋白配方:此配方又称为医泻奶粉,也就是小宝宝的太空饮食或元素饮食,其提供的营养可完全符合宝宝的需求,只是营养成份已经事先水解过,食入后不需经由宝宝的肠胃消化即可直接吸收,故此配方奶粉含渣量少或无渣,可减少宝宝的粪便量,多使用在急性或长期慢性拉肚子,以致在肠道酵素黏膜层受损,多种消化酵素缺乏之宝宝,或短肠症宝宝等。可直接停用原配方更换成医泻奶粉,相同的医泻奶粉要换回一般婴儿配方奶粉时,则需采用渐进式换奶方式。

  5.较大婴儿奶粉:多为六个月以上的宝宝设计,营养含量较婴儿配方奶粉高,蛋白质也提高,其实一般的婴儿配方奶粉可供应宝宝至一岁,都不会有营养缺乏的现象,且此阶段的宝宝开始食用副食品,不一定需要更换成蛋白质含量较高的较大婴儿配方。此时宝宝的肠胃机能虽已经比初生时成熟些,为了保险起见仍可采用渐进式换奶。

  不知您对宝宝换奶时应注意的事项是否已经有概念了呢?仍要再次提醒您“母乳是最好的”,相信您也会为您的宝宝选择最好的。  


  来源:云南医学服务网 
日期: 2006 - 06 - 15   作者:   来源:   责编: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上一条资讯:
下一条资讯:
特别推荐   相关资讯  
苗振江用中医药治疗颅内肿块
孕妇羊水过多怎么办?
治愈高血压---石破天惊
妇科、男科病请到北京天桥医院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彻底根治!
妇科医生刘颖教授专治子宫肌瘤
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国际突破!
★糖尿病患者——请留意!!

导医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导医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疾病专题
妇科产科疾病
风湿免疫疾病
耳鼻喉科疾病
口腔疾病
眼科疾病
泌尿疾病
胃肠疾病
呼吸系统疾病
内分泌疾病
肛肠疾病
肝脏疾病
心血管疾病
神经系统疾病
心理疾病
传染病
亚健康
儿科疾病
中医
妈咪宝贝
胸外科
皮肤科
情侣双双瘦身操
星爷的新宠—徐娇
性感车模 视觉诱惑
运动在跳跃中性感
6招教你打造完美肌肤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产品与服务 | 合作伙伴 | 渠道发展 | 就业机会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s © 2005-2014 东亚医讯-导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6436号  京卫网审[2010]第0050号